1.漏电保护器的分级设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实行至少三级配电(即要求设置配电柜或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并要求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以确保人身与设备线路的安全。开关箱(末级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另外一级漏电保护器应设在总配电箱。但由于漏电保护器设在总箱内时,一旦发生事故导致漏电保护器起保护作用跳闸时,停电的面积较大,导致一些正常运行的用电设备,无法得到正常工作,要等故障排除,正常送电后,方可投入运行,所以影响了工作效率。因此在保证总箱和开关箱设置二级漏电保护器后,在分配电箱内也加装漏电保护器,并选择好各级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实现级间选择,保证分配电箱之后的线路或设备发生漏电事故时,不致引起总箱内漏电保护器跳闸。
2.漏电保护器参数与型式的确定
2.1漏电保护器的主要参数
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除额定电压(Un),额定电流(In),额定频率(fn)这些基本参数外,其主要技术参数为漏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I△no)]和动作时间(toff)。
根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一般要求》(GB6829-25)规定,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I△no)优先值为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n)的一半。如一个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为30mA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宜为15mA。即当线路和用电设备泄漏电流值≤15mA时,漏电保护器不应跳闸;当线路和用电设备泄漏电流≥30mA时,漏电保护器必须跳闸起到保护作用;当泄漏电流大于15mA且小于30mA时,这时漏电保护器可能跳闸,也可能不跳闸,但均属于正常状态。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的优先值为:0.006,0.01,0.03,0.05,0.1,0.3,0.5,1,3,4,10A。其中0.03A及以下为高灵敏度,0.03A以上至1A为中灵敏度。
漏电保护器的动作时间(toff)由保护要求决定,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快速型:toff≤0.1s;(2)延时型(toff优先值为:0.2,0.24,0.8,1,1.5,2.5s);(3)反时限型。
2.2末级箱漏电保护器的参数确定
末级箱漏电保护器,主要是为了保护人身安全,而且直接接触触电的概率较大,所以选择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值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或供电给Ⅰ、Ⅱ类手持电动工具(除塑料外壳Ⅱ类外)的漏电保护器,因手握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使用中经常挪动,绝缘容易破损而发生碰外壳接地故障,握持设备的手掌肌肉通电收缩使人无法甩脱外壳带电的设备,人体通电时间稍长即易发生心室纤颤致死,因此电击危险大,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2.3漏电保护器的级间参数的选择性
漏电保护器各级间应具有选择性,主要体现在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选择性。对具备过载与短路保护的漏电保护器,其热脱扣器与电磁脱扣器的级间选择同空气开关。
(1)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之间的选择性
如图1如示,为三级漏电保护器设置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