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阀式避雷器 (1)不同系统接地方式下的选型要求: 1)低电阻接地系统应选用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根据系统中谐振过电压和间隙性电弧接地过电压等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或选用有串联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碳化硅普通阀式避雷器,或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2)旋转电机的雷电过电压保护,宜采用旋转电机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或旋转电机磁吹阀式避雷器。 (3)避雷器按其标称放电电流(8/20μs波形)及使用场合的分类见表13-47(110kV及以上系统使用的标称电流为10、20kA级别的避雷器未包括)。 二、排气式避雷器 (1)按开断续流的范围选择排气式避雷器时,其开断续流的上限,考虑非周期分量,不得小于安装处短路电流的最大有效值(按雷季电力系统最大运行方式计算,并包括非周期分量的第一个半周短路电流有效值;如计算困难,对发电厂附近可将周期分量的第一个半周的有效值乘以1.5,距发电厂较远的地点乘以1.3)。其开断续流的下限,不考虑非周期分量不得大于安装处短路电流的可能最小值(按雷季电力系统最小运行方式计算)。 (2)排气式避雷器外间隙的距离,在符合保护要求的条件下,应采用较大的数值,并宜相关规定。 为减少变电所进线段首端的排气式排气式避雷器反击时动作,应降低其与避雷线的总接地电阻,并增大其外间隙距离为:系统标称电压为20kV时,宜为150~200mm;系统标称电压为35kV时,宜为250~300mm。 (3)排气式避雷器的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避免各避雷器排出的电离气体相交而造成短路,但在开口端固定避雷器时则允许其排出的气体相交。 2)为防止在排气式避雷器的内腔积水,宜垂直安装;其开口端可向下或倾斜安装,但与水平线的夹角不应小于150°。在污秽地区,应增大倾斜角度。 3)标称电压10kV及以下系统中用的排气式避雷器,为防止雨水造成短路,外间隙的电极不应垂直布置。外间隙电极宜镀锌或采取避免锈水沾污绝缘子的措施。 4)排气式避雷器应安装牢固,并保证外间隙稳定不变。 5)排气式避雷器应装设简单可靠的动作指示器。 三、保护间隙 (1)若排气式避雷器的灭弧能力不能符合要求可采用保护间隙,并应尽量与自动重合闸装置相配合,以减少线路停电事故。保护间隙的主间隙最小距离:3kV时为8mm,6kV时为15mm,10kV时为25mm,20kV时为100mm,35kV为210mm。 (2)为防止外物使间隙短路,保护间隙宜在其接地引下线中串接一个辅助间隙。辅助间隙的距离:系统标称电压3kV时为5mm,6~10kV为10mm,20kV为15mm,35kV为20mm。 (3)在35kV及以下非有效接地系统,为使单相间隙动作时有利于灭弧,宜采用角形保护间隙。 (4)保护间隙的结构应符合下述要求: 1)应保证间隙距离稳定不变; 2)应防止间隙动作时电弧跳到其他设备上,与间隙并联的绝缘子受热损坏、电极被烧坏; 3)间隙的电极宜镀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