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移动通信工作频段 原邮电部规定 160 MHz频段:138~149.9 MHz 150.05~167 MHz 450 MHz频段:403~420 MHz 450~470 MHz 900 MHz频段:890~915 MHz(移动台发、基站收) 935~960 MHz(基站发、移动台收) IS-95CDMA 800 MHz频段:824~849 MHz(移动台发、基站收) 869~894 MHz(基站发、移动台收) 2、第三代移动通信工作频段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主要工作在2000 MHz频段上,世界各国和地区频率分配的方式各不相同,目前国际和国内关于第三代移动通信的频率规划如下。 1、国际电联的频率规划 1992年,世界行政无线电大会(WARC)划分给未来公共陆地移动通信系统(FPLMTS)的频率范围是1885~2025MHz和2110~2200MHz,共230MHz。其中,1980~2010MHz(地对空)和2170~2200MHz(空对地),共60MHz频率用于卫星移动业务(MSS)。 在世界无线电会议(WRC95)上,又确定了2005年以后的MSS划分范围是1980~2025MHz和2160~2200MHz。 2000年国际电联代表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召开的世界无线电会议(WRC)上,规定了3个新的全球频段,标志着建立全球无线系统新时代的到来。这些频段是805~960MHz,1710~1885MHz和 2500~2690MHz。图1 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频谱分配 2、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 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见表1。 表1我国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的频率规划 频率范围(MHz) | 工作模式 | 业务类型 | 备注 | 上行 1920~1980 下行 2110~2170 | FDD (频分双工) | 陆地移动业务 | 主要工作频段 | 上行 1755~1785 下行 1850~1880 | FDD | 陆地移动业务 | 补充工作频段 | 1880~1920,2010~2025 | TDD (时分双工) | 陆地移动业务 | 主要工作频段 | 2300~2400 | TDD | 陆地移动业务 | 补充工作频段,无线电定位业务共用 | 上行 825~845, 下行870~890 上行885~915, 下行930~960 上行1710~1755, 下行1805~1850 | FDD | 陆地移动业务 | 之前规划给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的频段,上下行频率不变 | 1980~2010/2170~2200 | 卫星移动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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