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5 16:44:46 | 人围观 | 评论:
在2013年,国家对分布式能源推广工作非常重视,各方也曾多次召开相关座谈会,讨论分布式能源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这从2013年关于分布式能源的各项支持政策及措施的密集出台可略见一斑:《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分布式发电管理暂行办法》等。特别是2013年8月,国家能源局公开了《关于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的通知》,以此推动分布式发电进驻示范区,此后北京海淀区中关村海淀园等18个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相继启动,为大规模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辟了新的途径,分布式能源市场逐渐升温。
2013年浙江、山东和广东等省份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较大,同时部分省份还在积极探索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管理方式。如江苏开展了工业园区光伏发电集中应用、光伏示范村(小区),风光互补、渔光互补、农业大棚光伏应用。而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工业园区形成了政府协调推动、发挥企业作用、统一规划的项目开发模式。
此外,中航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建材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等大型央企也相应制定了集团所属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实施方案,平均每个集团的规划规模达到了40万~50万千瓦。
除国家政策支持,国家电网公司也为分布式能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为接入系统工程建设开辟绿色通道。其于2013年2月27日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承诺将促进光伏、风电、天然气等分布式电源并入国家电网,并提供优惠并网条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等,此举不仅意味着今后我国的单位和个人不但能用分布式电源给自家供电,还可将用不完的电卖给国家电网,更意味着我国大力推进分布式能源的发展,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的思路。
包括上述措施,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出台了两份分布式服务意见,在上述两份文件的基础上,该公司于2013年11月29日再次出台了修订版,即《分布式电源并网意见和规范(修订版)》,并已于2013年12月1日正式执行,将支持分布式光伏应用的平台真正搭建到了基层。
此次修订将之前国家电网公司对常规电源管理的做法和分布式光伏电源管理区别开来,同时把更具可操作性的细则下发给电网企业的一线部门执行,以此来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
国家电网公司新闻发言人张正陵表示:“与常规电源相比,分布式光伏项目直接可以在县级电力公司进行办理,不用再跑省一级的电力企业。同时,在‘窗口一站式’服务政策的基础上,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协议也力争做到最大整合,所有协议都签订在一份文件中,最大限度简化用户申报的流程。”这无疑为分布式能源项目推进提供了更多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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