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方式 1)中间验收 由监理单位组织,业主、承包商派人参加,验收资料作为最终验收的依据。包括: ①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施工完成到某一阶段后要进行中间验收; ②重要的工程部位已完成了隐蔽前的施工准备工作,施工后该工作部位将置于无法查看的状态,对此要进行中间验收。 2)单项工程验收 由业主组织,会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物业公司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包括: ①建设项目中某个合同工程已全部完成; ②合同内约定有分步分项移交的工程已达到竣工标准,可移交业主投入运行的。 3)行业主管部门和第三方验收 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参加验收。包括: ①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设,系统试运行正常; ②系统运行性能通过权威机构检测; ③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已准备齐全。 4)竣工验收 由业主组织,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等有关部门参加验收。包括: ①建设项目按设计规定全部建成,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②完成设备清点和系统移交; ③审核项目决算。 2、竣工验收条件 1)各系统管线、设备安装符合规范要求; 2)经过单体设备、单项系统、系统联动、系统集成调试,达到设计要求; 3)系统经过一定时间的试运行,且试运行效果良好。 3、竣工验收依据 1)上级主管部门对该项目批准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 3)施工过程记录文件; 4)国家颁布的各种标准、规范及行业规范; 5)合同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