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系统竣工验收 1)工程实施及质量控制检查; 2)系统检测合格; 3)运行管理队伍组建完成,管理制度健全; 4)运行管理人员已完成培训,并具备独立上岗能力; 5)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完整; 6)系统检测项目的抽检和复核应符合设计要求; 7)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8)智能建筑的等级符合设计等级要求。 2、竣工验收结论与处理 1)竣工验收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2)按规定的各款全部符合要求,视为各系统竣工验收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各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视为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4)竣工验收发现不合格的系统或子系统时,建筑单位应责成责任单位限期整改,直到重新验收合格;整改后仍无 法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系统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实际执行过程中,当出现因个别无法满足使用要求的系统而使整个智能建筑工程无法完成竣工验收时,可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对个别不合格系统待其整改合格后后再进行专项验收,以免延误整个工程项目的投入使用。专项验收合格后,整个智能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3、竣工资料填写 竣工验收时按规范要求填写资料审查结果和验收结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