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级电工报考条件: 1.18周岁以上,初中以上文化 2.体检合格,身体健康,无癫痫、精神病、心脏病、突发性昏厥、色盲等妨碍电工作业的疾病及生理缺陷。 二、中级电工报名条件: 已有同工种《操作证》和初级资格证。 三、高级电工报考条件: 已获取相同工种《操作证》和中级资格。 四、电工技师报考条件: 1.从事本职业(工种)连续工龄10年以上或累计工龄15年以上,且持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或认可)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维修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工种还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符合此类条件者,可直接报考。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先到本局批准的有关高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参加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由培训单位办 理集体报考: (1)技工学校毕业生或其他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毕业 或持证后具有本工种工龄满5年以上。 (2)具有对口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本专业工龄满4年以上; (3)具有对口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4)具有对口专业助理讲师、中等职业技术 学校(技校、职中、中 专)二级实导教师以上职称,本专业工龄满3年以上。 维修电工--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考评)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3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考评) (1)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高级电工(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考评)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 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 (5)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7) 高技、高职毕业班学员已取得中级证书的经培训达规定学时数。 --电工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考评) (1) 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 (2) 高级技工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本职业(专业)毕业生,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以上的。 (3) 持有中级职业资格证书、从事生产一线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入读技师学院或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的毕(结)业生。 (4)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的。 (5) 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2年(含2年)以上的。 (6) 取得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7) 参加以高级职业标准设置的国际级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二十名、二类技能竞赛前十名获奖者;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八名、二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奖者;地级市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奖者。 (8) 有本专业(职业)发明、创造并获得国家专利者。 (9) 技术革新项目年创经济效益10万元以上,并获省技术革新三等奖、地级以上市技术革新二等奖以上者。 --高级电工技师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技师考评) (1) 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含2年)以上者。 (2)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从事本职业1年(含1年)以上且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 取得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现从事本职业工作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