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互感器选择与检验的原则 1)电流互感器额定电压不小于装设点线路额定电压; 2)根据一次负荷计算电流Ic选择电流互感器变比; 3)根据二次回路的要求选择电流互感器的准确度并校验准确度; 4)校验动稳定度和热稳定度。 2、电流互感器变流比选择 电流互感器一次额定电流I1和二次额定电流I2之比,称为电流互感器的额定变流比,用K表示。K=I1/I2≈N2/N1。式中,N1和N2为电流互感器一次绕组和二次绕组的匝数。 一般配电用的电流互感器一次侧标准额定电流等级为 20A、30A、40A、50A、75A、100A、150A等多种规格,二次侧额定电流通常为1A或5A。一般情况下,计量用电流互感器变流比的选择应使其一次额定电流I1不小于线路中的负荷电流(即计算Ic)。如线路中负荷计算电流为350A,则电流互感器的变流比K应选择400/5。保护用的电流互感器为保证其准确度要求,可以将变比选得大一些。 3、电流互感器准确度选择及校验 所谓准确度是指在规定的二次负荷范围内,一次电流为额定值时的最大误差。我国电流互感器的准确度和误差限值如表1所示,对于不同的测量仪表,应选用不同准确度的电流互感器。 准确度选择的原则:计费计量用的电流互感器其准确度为0.2~0.5级;用于监视各进出线回路中负荷电流大小的电流表应选用1.0―3.0级电流互感器。为了保证准确度误差不超过规定值,一般还校验电流互感器二次负荷(伏安),互感器二次负荷S2不大于额定负荷S2n,所选准确度才能得到保证。准确度校验公式:S2≤S2n。 表1 电流互感器准确级和误差限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