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人身电击只需装用漏电动作电流30mA的漏电保护器。 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4.79(电流通过人体的效应)确定,通过人体的交流50HZ电流不超过30mA时,人体不会因发生心室纤维颤动而死亡,它与人体温度、接触电压高低无直接关系。因此,国际电工标准在所有防人身电击的条文中,都规定采用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的漏电保护器。据此凡是与人接触的场所,与人直接接触的用电设备都应装动作电流为30mA的漏电保护器来防人身电击。 2.手握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装漏电动作电流30mA的漏电保护器 手握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的电击危险大,这是因为这些设备使用中经常移动,绝缘容易破损而带电导体碰外壳接地故障,握持设备的手掌肌肉通电收缩使人无法甩脱外壳带电设备,人体通电时间稍长即易发生心室纤颤致死。固定安装的设备较少发生碰外壳接地故障,人的手掌握不住设备外壳,在遭电击时可立即甩脱,与带电设备外壳脱离接触。不论有无装用30mA漏电保护器,固定设备发生电击事故都可以使人站立不稳摔倒,但不会因心室纤颤而电击死亡。特别是使用移动电气设备较多的施工现场对漏电开关的要求更为严格。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7.2.8条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强调:使用于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这些说明在不同的场所对漏电保护器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应注意的是对手握式和移动式设备必须装用30mA的漏电保护器,而对固定式设备如吊灯户内水泵则无需装漏电保护器。对两者区分是避免滥装30mA漏电保护器以节约不必要的投资,减少因装用不当使漏电保护器误动作停电。 3.配电系统中的两级漏电保护 在配电线路中大部分是接地故障,即相线与大地、电气设备外壳、金属结构管道之间的短路。接地故障既能引起人身电击事故,也比相间短路、单相短路容易引起火灾。我国各行业对用电规范都有规定,配电线路都应有接地故障保护,而漏电保护器是最有效的接地故障保护器。当发生电弧性接地故障起火时,因电弧电流小、断路器,熔断器往往不能在火灾发生前切断电源,而漏电保护器能立即动作切断电源。因此,除在手握式、移动式设备终端线路上安装30mA漏电保护器外,还应在电源总干线上安装漏电动作电流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大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7.2.8条规定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这就说明施工现场用电部位较多,用电频繁,必须设两级漏电保护,既能保护人身安全,也能保护设备的安全,使用电设备及操作人的保护范围无死区。 4.漏电保护器的检验使用与维护。 现时施工验收常用揿按漏电保护器试验按钮试用模拟接地故障的办法来检验漏电开关是否能动作,这两种方法不十分可靠。因前者只能说明漏电保护器本身能动作,不能说明安装是否正确,保证发生接地故障时也肯定能动作;而后者只能是定性检测,而非定量检测。目前我国已生产出能测定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电流,运作时间及线路和设备正常泄漏电流的便携式仪表,使用这种仪表测得的结果将更为可靠准确。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装置外壳及其部件,连接端子应保持清洁,完好无损。 运行中的漏电保护装置胶木件耐高温度不得超过65o,外壳金属件最高温度不得超过55o。保护装置一次电路各部绝缘电阻不得低于1.5MΩ。运行中漏电保护器突然掉闸,经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闸送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