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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作业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办?

2020-01-09 11:33:20 | 人围观 | 评论:

     相信大家对刚刚过去的某供电局“8.1”配网抢修人员触电事故事故不陌生:
     2019年8月1日,云南电网某供电局1名作业人员,在完成更换10千伏跌落式熔断器抢修工作后,发现避雷器存在缺陷,在攀爬查看过程中发生人身触电,造成1人死亡。事故暴露出“未经调度许可,擅自操作运行设备”和“擅自增加工作内容、扩大工作范围”等问题。


      难怪事故后有人尖锐的指出:“云南电网那起事故是最不应该发生的,在明知B相的刀闸和跌落式开关都是合闸带电的情况下,仍然上去紧固B相避雷器底座螺丝。”
     这样看来,一次侥幸的糊弄过去,不能代表每次都那么幸运
     现实工作中,或许很多作业人员都是接着干,即使已经送电的设备也再次“铤而走险”,很多作业都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偷偷干完了,而不幸的是,不是每次“带电作业”都这样幸运,“8.1”事故就是冒险作业而跌入陷阱的惨痛案例,教训十分深刻。
     或许大家会有疑问:
      心中不禁疑惑:若完成设备抢修后,又发现设备缺陷(或抢修消缺不彻底),应该怎么办?电工作业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正确的做法又是什么呢?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GB26860-2011)要求:“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若无需变更安全措施范围,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在原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应填用新的工作票。”
     而电网电气工作票导也明确规定:“线路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一旦拆除,该线路不论送电与否一律视为带电线路,任何人再登杆进行工作”。
     同时还规定:“(线路工作票)若需增加工作内容……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重新办理工作票”。
     至此答案清晰了:重新办理工作票,重新履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或许有人说,这不是要折腾死人吗?这叫现场怎么干活?
     这或许是个误区。很多一线作业者都会“情不自禁”的抱怨制度,抱怨规则,好像人的违章违规都是规则不合理造成的。真的是这样吗?固然,程序复杂、审批过程繁琐、办票折腾人这些情况是客观存在的。但是,规则和制度,本身就是“约束和规范大家行为,以此保证作业安全”,肯定有诸多瑕疵和不适应,但是这绝对不能成为不遵守或违章的借口。我们一线作业,能做的就是熟悉规则、熟悉作业流程,多沟通多协调,“办法总比困难多”,再难的作业,都有解决的办法。
     或许现在的电工作业实在太累了,现场的规定执行太复杂了,但是这个年代,都是“一行看着一行好”,哪个行业没有自己的心酸和无奈?
     一入电力作业险胜虎,我们不能亵渎死者,但是作业的时候,却一定要在在心里立下安全的底线和红线,切忌越雷池半步?
     这个雷池就是我们的《安规》、两票规定,这个底线和红线就是遵规守纪。
     这样看来,按规矩办事,按程序干活,或许会少了些绩效,亏了些钱,但是却能有效避免犯错,而有些过错甚至是灾难性的、无法挽回的,就像“8.1”事故中的同仁,活泼乱跳的爬上去,冷冰冰的躺着下来,在没有改正的机会了改正了。赔了金钱或丢了性命,孰重孰轻,难道大家内心还定夺不了吗?
      但愿悲剧不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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