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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保护接零举措后,为何仍被要求限期整改?

2020-04-20 18:12:00 | 人围观 | 评论:

      对于我们电工从业者来讲,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等安全防范措施,恐怕大家都一点也不会感到陌生,毕竟这些举措直接关乎到设备正常运行以及人身安全。可在近日的验收检查工作中,安监部门却认定本单位所采取的保护接零举措不够完善,以致被要求限期加以整改。至于其中缘由,大家不妨一起了解一下。
     要说本单位采取的保护接零举措是严格按照有关规程施行的——把电气设备正常不带电之金属外壳同电网当中零线连接,并在电源侧加装短路保护装置(本单位使用的是熔断器)。其保护动作机理为:当用电设备发生碰壳漏电故障现象时(即某相火线同金属外壳相接触),则造成该相火线对零线形成单相短路故障。由于此种单相短路故障所产生的短路电流很大,必然会迅速促使线路当中的短路保护装置动作,进而断开电源达到保护之目的。
     既然本单位的保护接零举措严格遵照施工工艺和技术参数进行,为何会被安监部门给鉴定为不够完善,并被要求限期整改那?就此,笔者一行人特向安监部们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咨询。diangon.com其相关技术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电气设备发生明显的“碰壳故障”现象的概率极低,而通常出现的则是以设备受潮;线路绝缘老化;线路距离过长(注:线路分布电容导致的漏电现象);负载突变等为代表原因所致的漏电故障。由于这些漏电现象发生时的漏电电流值较小,不能够快速高效地导致短路保护装置发生动作切断电源,从而使得故障现象无法自动消除甚至于长时间持续存在。如此一来,漏电故障对人身安全和电气设备而言是相当危险和致命的!因此对于已经采取了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举措的供电系统,仍需要在线路当中加装动作灵敏度更高的漏电保护器,做必要的补充性防护。


    正是根据此种考虑,安监部门才责成我单位限期在供电系统中加装漏电保护器装置,以绝单纯采取保护接零举措所遗留的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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